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元旦、寒假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年01月05日 00:00 作者: <span class="WP_VisitCount" url="/_visitcountdisplay?siteId=146&type=3&articleId=255383">169 点击:

    全校各单位:

    为做好元旦、寒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1.各单位要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大局出发,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责任,绷紧安全生产之弦强化监管,严肃依法管理,坚决客服麻痹思想,强化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持综合施策,强化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2.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放假前对所属师生员工进行一次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教育,重点掌握防火、防盗、防诈骗(尤其是电信诈骗)、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食物中毒等安全常识,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和学校规定要求,进一步落实危化品购买申报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确保危化品管理及使用安全。

    3.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学生原则上不留校,确因特殊原因需留校的,由学生管理部门从严审批,牵头做好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留校期间不要在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生火做饭,不得在室内焚烧杂物,不得随意留宿外来人员,防止发生安全意外事故;

    4.春节期间师生员工遵守《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校园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不乘坐无安全保障车辆。安全行车,不违章不超载,不酒驾醉驾

    二、开展安全检查,组织隐患整改

    1.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对学校所有出租经营门店和拥有产权的建筑的三合一、餐饮、住宿、商场(超市)等场所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和提醒。特别要对涉及师生人身安全的重点场所、重要部位、关键环节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核实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安全管理漏洞。

    2.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餐厅、围墙、危险化学品仓库、水电气设施、校园周边环境等部位和场所落实电工对学校配电箱、配电室、电缆井、长期带电高温的电气设备和老旧电器进行一次全面体检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和预案,切实落实整改措施,彻底堵塞漏洞,确保绝对安全。

    3.各单位要全面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因违章用电、吸烟等引发火灾;假期中不使用的办公室、实验室等场所按规定关好门窗、断水断电,贴上封条,计划使用的请另行报告对消防重点部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日常巡查,杜绝消防事故发生。

    三、严格假期值班,强化安全责任

    1.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安排干部值班,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严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2.对管理有疏忽、值班人员脱岗造成损失的,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报警电话:

    青山校区68862119

    黄家湖校区68893392   

    洪山校区87395820

     

                                            保卫处

            202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