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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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2年01月07日 00:00 作者: <span class="WP_VisitCount" url="/_visitcountdisplay?siteId=146&type=3&articleId=255382">159 点击: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现将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前实验室自查与安全教育工作

    1.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各单位应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落实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制定寒假期间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应妥善处置,并逐级如实上报。

    各学院须做好寒假实验室安全教育工作,确保每位老师、学生熟知《寒假实验室安全告知书》(附件1)及其他实验室安全知识,并做好记录。

    2.假期前安全自查工作。各单位在日常自查的基础上,必须寒假前对所管辖的实验室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到位。对重点区域应进行安全专项检查,确保实验室符合安全要求。

    二、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1.实验室封闭前应完成的工作:各实验室应做好设备断电(冰箱等需要用电的设备除外),化学试剂放回试剂柜,清洗所有实验用具并妥善放置,废液张贴规范标签,做好实验室的等隐患排除工作。最后一名离开的人员须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内容,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组织做好实验室的消杀工作,并贴好实验室封条。

    2.寒假开展实验须做好报备工作:所有寒假期间需要开展实验活动的学生,必须获得导师同意,并以实验室为单位向学院提交《寒假进入实验室申请备案表》(附件2),于2022112日之前交至学院存档备案。

    3.防疫要求:寒假期间开放的实验室要严格落实实验室日常消杀。针对实验人员较密集的场所,要做好进门温度测量登记、保持社交距离、佩戴防护口罩等工作。

    4.寒假期间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对进出入人员要做好登记,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相关的操作规程。实验室内至少两人同时在场才可开展实验工作。

    5.寒假期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均应配备教师定期监督指导,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尤其做好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置培训,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6.加强各类特殊物品设施管理工作。压力容器、加热设施和特种设备不使用时应断电并保存于安全地点,不要放在公共区域;气瓶(钢瓶)应远离热源,并妥善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不使用的气瓶或因实验需要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确保总阀门关闭,以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加强实验室内易燃易爆危险品、易制毒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7.保卫处各校区24小时报警电话:

    青山校区68862119      黄家湖校区68893392      

    洪山校区87395820

    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1.寒假实验室安全告知书docx.

    附件2:寒假进入实验室申请备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