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第十二届(2017年至2018年度)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现已开始。疫情期间,请相关学院组织好相关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1.我省社会科学工作者在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可申报参评。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省的社科工作者在上述期间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3.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4.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5.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6.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省部级奖的成果。
7.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本届评奖。
二、申报要求
(1)凡申报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限1项)。
(2)申报人应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地址:hsas.csdc.info(或www.hbskw.com)。网上申报时间:3月5日-3月22日;网上审核时间至3月27日17:00截止。
(3)提交实物资料时间另行通知。
关于系统操作,请在系统首页查看相关指南。
省社科联咨询邮箱:sklxsb@126.com
科发院联系人:石心竹 45480554@qq.com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3月3日